我市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在日前举行的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考评中,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得到了省考评组好评。
按照全省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75条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43座水库纳入河长制管理,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督等6项主要任务。
我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超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去年10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11月,市水利局成立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河长制工作。同时,联合市环保局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市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进一步加压推进。
我市夯实河长制基础,对全市122条河流、143座水库进行摸底,确保“全域治理、全域保护”。对湛河进行综合治理,并对治理后的河段探索实行河长制,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实践经验。开展涉河违法活动集中整治行动,持续集中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及“回头看”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河道确权划界试点工作,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奠定了技术基础。
我市及时完善机制,市本级、11个县(市、区)、127个乡(镇、街道)的工作方案实现了推行河长制的方案细化,河长会议制度、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巡河等8项工作制度密集出台。目前,我市共设立市级河长9名、县级河长128名、乡级河长598名、村级河长1449名。(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