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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关县(市、区)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活动

发布日期:2015-06-03     浏览次数:

      5月19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活动的紧急通知》下发以后,我市相关县(市、区)积极行动,迅速开展了涉河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工作。连日来,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市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此进行督导。5月29日对我市有关县(市、区)涉河违法行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舞钢市高度重视,召开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该市水政监察大队、河道所人员成立排查小组,对舞钢市河道及周边砂石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建立台账。根据排查,目前在河道周围共有砂石场、磁选场等42家。同时,舞钢市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乱采乱挖现象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都按要求撤离河道,并且组织排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对河道进行巡查。

      鲁山县成立了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鲁山县关于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县河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违法采砂场点16处、违法采砂船只7条。现已拆除违法船只3条、撤离采砂机具8台(挖掘机3台、铲车5台),对6起违法侵占河道进行私搭乱建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此外,该县对沙河新老公路大桥、高速桥上下游和下汤等重点河段的生态环境进行了重点修复治理。

      叶县自接到关于开展河道清障工作通知后,组织开展排查工作,认真督导开展清障工作。5月26日晚,该县主要领导带领县公安、水利和国土资源等部门工作人员于晚上11点突击对沙河十里铺村段采砂行为进行打击,抓捕3人,扣押铲车2辆。下发明传电报,要求沙河沿线乡镇和叶县沙河管理段开展清障行动,对河道内采砂业主下发撤离通知单,要求采砂船只限期撤离河道。目前,已清理采砂船只4只,砂堆3处;大泥河河道树木已开始砍伐。

      湛河区农林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对沙河的巡查力度。发放责令限时整改通知书30余份,张贴《湛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整治沙河违法行为的通告》200余份,各村广泛宣传,利用广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进行宣传。

      卫东区于5月25日至27日在区有关领导的带领下,组织人员对辖区各河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河道违法设障5处。截至目前,湛河任寨村段违法采砂小筏船已被清除,月台河平安大道桥涵、高皇寨河平安大道桥涵、十二矿排洪沟平安大道桥涵、韩申沟平安大道桥涵违规设障于6月10前清除完毕。

      高新区于5月25日至27日组织人员对辖区沙河河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河道内共有沙堆40余堆;采砂船只40余艘;违章建筑11处。5月26日晚,该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领该区水利部门工作人员和遵化店镇主要领导在沙河堤防上现场巡视。5月27日上午,高新区召集该区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河道内非法采砂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采砂船主下发《关于立即开展沙河清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限6月10日前清除河道内的阻水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