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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日期:2015-06-1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交通设施安全,近段时间以来,我市集中力量,开展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为重点的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5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5月18日至6月18日依法开展严厉打击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6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水利、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推动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郏县分段划片加强河道专项整治巡查,敦促违规业主自行拆除、撤离、清理采砂船只、机具设备、生产设施和采砂弃料。宝丰县财政垫资摊平弃料堆,及时拉闸限电停采,强制拆除搅拌站、临时房屋。鲁山县政府出资安装远程断电设施,出动数十台大型机械,摊平历史遗留弃料堆,强制拆除临河房屋,清理建筑垃圾。高新区自筹资金,租借大型机械,请来专门破拆公司,破拆非法船只,集中摊平砂堆、弃料,清理违规建筑。

      专项整治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对重点部位和区域挂牌督办,督查和督办结果在全市通报。同时,我市主动向省水利厅和沙颍河流域管理局汇报情况,受到省清河专项执法行动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据市政府督查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北汝河和沙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拆除撤离非法采砂船只70艘,停靠固定采砂船只35艘,拆除撤离采砂机具124套,摊平砂堆583堆,清理弃料堆514.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1万立方米、阻水树木1600棵,拆除违法建筑项目133处,回填砂坑478处,抓捕3人,行政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