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涉河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高新区自筹资金,租借大型机械,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水利、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坐镇指挥,扎实推进,集中摊平砂堆、弃料,破拆非法船只,清理违规建筑,整治效果明显。
宝丰县行动迅速、措施果断,及时拉闸限电停采;县财政垫资,出动数十台大型机械,摊平弃料堆,强制拆除非法采砂船只、搅拌站、临时房屋,同时行政拘留1人,整治效果明显。
鲁山县出资安装远程断电设施,出动大型机械,警察、民兵负责警戒,集中摊平历史遗留弃料堆,强制拆除临河房屋、清理建筑垃圾。但是,非法采砂船只未按规定拆除、撤离,沙河下汤镇段311国道新老大桥区间违规倾倒渣土、侵占库容、建房等问题未处理。
叶县派出督导组到孤石滩水库督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库区非法采砂全面停止,6艘非法采砂船已撤离水库管理范围,8处砂堆全部摊平。同时,请有资质的机构鉴定砂堆、固定证据,抓捕4人,起到了震慑作用。但是,整体进度严重滞后,大量非法采砂船仍停留在河道内,砂堆堆积如山。尤其是沙河十里铺村段,非法采砂现象触目惊心,现场看到的都是来往运送砂石的大货车,看不到负责监管的领导和责任人,没有拆除、撤离非法采砂船只和机具设施的行动,滞留在河道的非法采砂船近30艘,给河道安全度汛带来严重隐患。
郏县北汝河魏庄、王集、蔡庄等重点河段,采砂机具已拆除、撤离河道。但是,拆除、撤离非法采砂船只的行动进展缓慢,仍有大型采砂船只滞留在河道内,砂石堆放点未整治到位。
湛河区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沙河白龟山水库防汛桥下游、平桐路附近违规建设和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突出,非法采砂船只没有按规定拆除、撤离河道,严重影响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
通报指出,希望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区)进行深刻反思,向行动积极、整治效果明显的县(区)看齐,痛下决心,整合力量,抓紧整改,确保在6月18日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其他县(区)要引以为戒,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市政府督查组要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展明显滞后的县(区)要责成在新闻媒体上做出公开承诺,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进行典型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