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大对河道砂石资源 禁采工作督察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全市河道砂石资源禁采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巩固提升涉河违法专项整治成果,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连日来,我市督察组持续对各县(市、区)禁采工作进行督察。
当日上午,市督察组先后来到沙河鲁山县辛集乡邓寨村段,沙河鲁山县马楼乡高岸头村、湖泉店村,北汝河郏县薛店镇王圪垱村段和北汝河宝丰县石桥镇吕寨村段,实地督察河道砂石资源禁采工作落实情况。在督察中发现个别区域还没有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进行落实,有的区域存在“打擦边球”,在河道外进行非法加工砂石等情况。当即,市督察组工作人员对有关河道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去年11月,我市下发通知,确定全市河道采砂临时禁采期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16年6月1日,要求在临时禁采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河道采砂活动,许可的采砂船一律按规定停靠,并强调河道砂石资源禁采工作实行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始终保持对河道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我市将继续进行不定期督察,对重点单位和区域实行挂牌督办,对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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