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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1-12-08     浏览次数: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我省各地通过不断探索河湖保护新模式,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力有为”转变,基本实现了河道通畅、水质达标、岸线清晰、生态改善的目标,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景象。

10月13日,全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在平顶山市郏县召开,当天与会代表观摩了宝丰县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郏县农村水系连通建设工程等。“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河湖建设和管理、河道采砂生态修复等方面,想了不少办法,采取了很多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各地借鉴。”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任强会上这样说。

“河道采砂管理是保护江河湖泊的重要内容。”12月6日,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庆民表示,近年来,平顶山市深刻汲取鲁山县非法采砂事件教训,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建机立制、强化管控,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治理和经营兼顾,采砂和疏浚结合,开采和修复同步,河道采砂秩序持续向好、采砂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河湖面貌不断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扛稳政治责任 完善法规制度

平顶山市把河道采砂管理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持续作为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巡河调研、一线督导检查,多次召开了总河长会议、市级联席会议、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专项整治会议等,推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冠华介绍,该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平顶山市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着力打造“系统完善、丰枯调剂、循环通畅、多源互补、清水绿岸”的全域生态水网,全面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沙河、洪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同时,三年来我们还相继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道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李冠华说。

为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平顶山市共组建5家大型国有砂石企业,其中宝丰县2家、郏县、鲁山县、叶县各1家,分别是平顶山市金富建材有限公司、宝丰县合盛砂石建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广润沙石开采有限公司、平顶山建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叶县金叶农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同时,持续规范合法开采,满足市场需求,平抑了砂价,现在的砂价由高峰时期的140元/吨下降至80元/吨,切实实现了“以砂治砂”的目的。

强化联防联控 形成管控合力

“通过建立健全河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为平顶山市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新模式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赵庆民说。

全面落实河长制。平顶山市充分发挥河长牵头抓总作用,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警长+网格长+专管员”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

严打非法采砂。他们将整治非法采砂作为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重要内容,纳入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持续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造严打高压态势。今年9月份以来,已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

加强技防群防。该市着力打造覆盖全市主要河道的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视频探头283个,实现河湖全天候、动态监控,并建立市、县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共同制定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方案,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为在全社会保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态势,他们专门出台违法采砂有奖举报办法,最高奖励5000元,强化社会监督。由此,全市织就了打击非法采砂的“天罗地网”。

强化暗访检查。平顶山市成立5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不定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市级共开展督查15次,县级开展督查243次,并会同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全市5个国有砂石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委托无人机航拍公司进行航拍暗访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创新管理模式 修复河湖生态

赵庆民介绍,根据“保护优先、科学规划、规范许可、有效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和要求,按照工程管理的方法和生态修复的标准,平顶山市积极探索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管理,全面推行生态修复型采砂模式。

科学编制规划。落实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科学编制生态修复型采砂规划,明确禁采区、可采区,合理确定年度开采总量、可采范围与高程、采砂机具数量与功率等要求,并增加河道生态修复专章,明确具体措施,同步开展生态修复。

实行“五统一联”。平顶山市各县(市、区)政府对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发证、统一开采、统一销售、统一收益分配、联合执法的“五统一联”管理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国有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有采砂任务的县均成立了国有平台公司,实行封闭化,工厂化、生态化、标准化作业,产、运、销一体化市场运营,利用市场化手段将砂石资源转化为河道综合治理成效,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赢效果。

严格源头管理。他们强化年度方案管控,严格审查备案,按照已批复的采砂规划、年度采砂计划,依法发放采砂许可证4个,建立采砂权有偿出让制度,出让收益的10%由县直接划转上缴市财政,已上缴165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强化现场监管。按照工程管理的方法和生态修复的标准,平顶山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河道砂石开采放线、现场施工及现场清理、验收等进行全程监理。该市在采砂现场派驻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严格落实进出场计重、监控、登记、采运管理单等制度,强化采运销全过程的监管。

建立后评估制度。采砂活动结束后,由平顶山市水利局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机构,依据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作为下一年度河道采砂许可审批的主要依据。

“平顶山市将继续坚持依法打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杜绝滥采与规范有序相结合、河道疏浚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三个相结合’原则,持续抓好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工作,探索走出一条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的管理之路。”赵庆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