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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行许字〔2021〕15号关于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S233闫口应河桥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4-21

项目名称:关于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S233闫口应河桥

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平水行许字〔2021〕15号

许可内容:本机关于2021-4-19受理你单位《关于对平顶山市城乡一

体化示范区S233闫口应河桥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经审查,符

合法定条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批复。

行政许可人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

行政许可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9761995-6

许可决定日期:2021-4-21

许可机关:平顶山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