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举行河长制及河道管理业务培训班
9月3日,市河长办举办的全市河长制及河道管理业务培训班开班。
培训班首先传达了市委书记周斌在全市总河长暨河长述职会议、“三清”工作汇报会上的相关指示精神。随后组织学习平顶山市第2号总河长令、河道管理业务、河道管理范围涉河建设项目业务、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条例及知识。并着重根据第2号总河长令对全市各级河长办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责任明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各县(市、区)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河湖治理,推动全市河湖面貌发生了显著改变。但我们要客观看待成绩,正确认识目前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真正把知河、巡河、治河、护河的职责落实到位”。
希望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队伍法规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市水利部门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建成平安之河、健康之河、美丽之河、文化之河和幸福之河。
各县(市、区)、示范区、高新区河长办及市水利局有关科室6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