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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总河长二号令签发,全力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0-07-20     浏览次数:

近日,市总河长令(第2号)由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周斌和市长、市总河长张雷明签发,要求全市各级全力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

总河长令指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总河长令要求,持续全面推动清河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决定深入推进“清四乱”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将“清四乱”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持续开展清理整治。

持续深入推动清河行动向纵深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着力解决垃圾乱堆乱放、违法私搭乱建房屋、违法种植养殖等问题,推进持续改善和提升河湖生态环境。同时积极推进水系连通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示范引领的县域综合治水样板。

持续深入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整治非法采砂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内容,严格贯彻执行《平顶山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坚持惩防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严打非法采砂、规范合法采砂、推广应用机制砂,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

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全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至1000平方公里河流管护范围划定工作。同时加快编制省级河长负责的沙河、小洪河的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力争年底前基本编制完成并按程序审批。

加快河湖水生态修复。要谋划实施北汝河、澧河等一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宝丰东湖、叶县灰河、鲁山三里河等河道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治理工程。完成2020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5平方公里以上。完成郏县北汝河省级湿地公园、青龙湖省级湿地公园、宝丰君文湿地公园等5家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湿地保护面积不低于50万亩。大力营造以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目标为主的防护林带,重点推进骨干河道两侧生态廊道建设,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

推进智慧河湖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手机App等技术手段加强河湖管护。推进省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的普及应用,加快涉河湖信息资源、采砂监管系统等资源整合,打造智慧河长平台,提高河长制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总河长令明确,各级河长、各有关部门要将河湖清河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管河湖、治河湖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辖区内的河湖“四乱”问题及涉嫌违法违规的岸线利用项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推进措施,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暗访督查,不断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上下联动的河湖暗访、督查体系,加强对县(市、区)的抽查复核、对河湖清河行动的激励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