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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加快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保范围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

3月11日,记者从市河长制办公室获悉,为全面落实河长制任务要求,我市决定加快划定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目前,我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取得初步成效。今年划定工作的重点是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至1000平方公里的河道以及各类水利工程。同时,农村河湖(沟、渠、塘、堰、坝等)管护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也将于2021年底前完成。

市河长办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全面梳理相关规划,收集已建水利工程设计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掌握辖区水文、气象和地理测量等基础资料,调查分析河湖历史最高洪水位和设计洪水位线,全面摸清河湖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为划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辖区内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逐一列出河湖及水利工程名录,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定技术路线、责任分工、进度要求,测算工作经费及来源,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河长办备案;择优选用能力强、信誉好的水利设计单位依据实施方案,开展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要积极提请县(市、区)总河长予以安排部署,协调经费落实、部门合作等重大问题,并提请、督促相关河长履职尽责,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