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市采砂整治工作的通知
11月13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全市采砂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加强执法监管,举一反三推进采砂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要提升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鲁山县党委、政府要认真反思,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畏难情绪,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下定决心推进问题整改,坚决打击非法采砂特别是毁林毁地毁山采砂行为,推进河道“三清一平”工作,确保全面彻底整治到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整治河道私挖滥采,全覆盖排查所有非法采砂和偷采矿山、破坏山体等问题,严厉打击,恢复地貌,坚决整治到位。
要高压严打,加快推进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河湖“大排查、大整治、大规范”行动,紧紧围绕“坚决遏制私挖滥采,有效恢复生态环境”的工作目标,再出重拳、集中攻坚,全覆盖排查所有非法采砂和偷采矿山、破坏山体等问题,排查结果于11月16日前报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公安、环保、交通、水利、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开展日常性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恢复受损地貌,确保11月30日前彻底整改到位,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有效修复。对涉黑涉恶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及公职人员的,要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依法从重处理,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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