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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督导验收

发布日期:2018-11-06     浏览次数:

11月5日,记者从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我市从5日起开始对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进行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督导验收。

督导验收包括是否组织对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和砂石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是否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是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否开展联合执法,是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是否对非法占地、无环评手续、无合法砂石资源来源的砂石加工厂进行全面取缔,是否取缔到位,是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落实河湖采砂管理责任人,是否落实基层河长责任,河床是否平整,地貌是否恢复,成效是否明显,是否落实河道专管员制度,是否推进安装监控设备,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

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督导组按照验收标准,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凡无有效依据的,一律视为工作未开展或未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督导对象,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