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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违法采砂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0-30     浏览次数:

10月29日,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巩固违法采砂集中整治成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我市出台违法采砂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对违法采砂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原则上应向发生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奖举报处理中心举报。


办法指出,按照“分级受理、属地处理、联合督办”的原则,接到举报后,市、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应予登记,并进行初步核实调查。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受理的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应向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下发转办、交办或督办函,并根据河长制工作明确的部门协作职责分工,函告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跟踪督办;根据河长制工作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办,跟踪督办情况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对受理的举报和上级转办、交办或督办的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分类处置,按照“谁许可、谁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协调、督促县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跟踪查处情况应及时反馈至举报人,并上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对重大违法采砂案件、跨县(市、区)的违法采砂案件,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办法指出,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市、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对举报人的举报行为进行奖励。举报人举报内容应当符合本办法明确的违法采砂行为,同时必须真实。举报人应当提供所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当事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基本事实等证据,尽可能同时提供相关的图片、影像资料等。举报人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功调查取证的举报,为有效举报,河长制办公室应给予奖励。奖励具体标准为:接到举报后,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立案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接到举报后,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取缔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接到举报后,相关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查实属于违法采砂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取缔,并对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通知强调,举报人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虚假举报、恶意举报,扰乱行政机关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级举报电话:2336007。电子邮箱:pdshzbjb@163.com。举报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号。举报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汝州市举报电话:6889166/6038868。电子邮箱:rzshzbj@163.com。举报地址:汝州市洗耳街道仓巷街117号汝州市水务局317室。举报微信公众号:汝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舞钢市举报电话:8120016。电子邮箱:pdswgshzb@163.com。举报地址:舞钢市垭口文化路3号院。举报微信公众号: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


宝丰县举报电话:6585856。电子邮箱:pdsbfxhzb@163.com。举报地址:宝丰县人民路3号院水利局四楼河长制办公室。举报微信公众号:宝丰县河长制办公室。


郏县举报电话:3350898。电子邮箱:pdsjxhzb@163.com。举报地址:郏县郏宝路口西200米路南。举报微信公众号:郏县河长制办公室。


鲁山县举报电话:5806887。电子邮箱:pdslsxhzb@163.com。举报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原劳动技校院内。举报微信公众号:鲁山县河长制办公室。


叶县举报电话:7268019。电子邮箱:pdsyxhzb@163.com。举报地址:叶县明清街198号。举报微信公众号:叶县河长制。


新华区举报电话:2300110。电子邮箱:pdsxhqhzb@163.com。举报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新华区政府院内北楼四楼。举报微信公众号:新华区河长制办公室。


卫东区举报电话:3992772。电子邮箱:pdswdqhzb@163.com。举报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790号。举报微信公众号:卫东区河长制办公室。


湛河区举报电话:2269016。电子邮箱:pdszhqj@163.com。举报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81号。举报微信公众号:湛河区河长制。


石龙区举报电话:2535229。电子邮箱:pdsslq@163.com。举报地址:石龙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三楼水利办公室。举报微信公众号:石龙区河长制办公室。


高新区举报电话:3987099。电子邮箱:pdsgxqjb@163.com。举报地址:高新区女贞街新管委会。举报微信公众号:高新区河长办。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举报电话:2667987。电子邮箱:pdsxcqhzb@163.com。举报地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举报微信公众号:平顶山市新城区河长办。(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