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水利局!

繁体  |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部门专栏> 河道管理

坚持河道非法采砂“零容忍”“严打击”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

   “5月10日至11日,我们组织相关人员成立4个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河湖采砂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督查发现,沙河油坊头村段河道内有两条废弃采砂船未清理出河道,甘江河辛店乡桐村庄村段3条废弃采砂船未清理出河道,鲁平大道东羊石村段存在非法砂场未取缔;白龟湖辖区段存在非法采砂船只未清除……”5月29日,市河长办河湖采砂集中整治行动督导组负责人向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夏应顺汇报了近期全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河道采砂影响行洪安全、毁坏农田耕地、危及交通和工程安全、损害河道自然生态、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河道采砂整治作为河湖专项整治的重要一项,我们要坚持‘零容忍’‘严打击’,维护江河湖泊生命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夏应顺说。

   绿色、生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利剑斩沉疴!

   全市范围开展河湖采砂集中整治行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通过集中整治、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监管、堵疏结合,基本保证了我市河湖采砂管理的总体可控局面。但受利益驱使,我市一些县(市、区)河湖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稍有放松盗采现象就会反弹,逐渐成为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为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采砂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的整治目标为:通过集中整治,持续高压管控,实行日常监管与重点打击相结合,严厉打击、取缔非法采砂行为、非法砂场,打击超装超载、超深超范围开采行为,努力实现河湖采砂管理标本兼治,促进我市河道采砂管理规范化及长效化。”夏应顺表示,此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齐抓共管,规范河湖及周边一切采砂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全面推进河湖采砂规范化管理。

   ——全面整治取缔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设立砂场、河湖管理范围外非法占地砂场(包括非法占用林地和耕地等)和无环评手续、无合法砂石资源来源的砂场。

   ——依法严厉重点打击涉及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林地、耕地、重要涉河工程等和禁采区、禁采期内各类非法采砂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运输砂石行为,保障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

   4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印发了《全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平河办〔2018〕6号)及《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明确河道采砂市级协作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平河办〔2018〕7号)。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全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方案、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河长制相关文件精神,重拳出击,强力施策,以更坚决的行动措施,集中整治非法采砂。

   战令已下,军令如山,不破采砂终不还!

   整治有力维护河湖正常管理秩序

   4月10日至20日,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整治方案中需要调查摸底的事项对辖区进行彻底清查,逐一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不留死角,不漏内容。同时采取摄像、现场调查、笔录等措施保存基本资料,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

   4月25日,市政府又召开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推进会,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汇报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截至5月24日,鲁山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150人次,动用执法车辆及大型机械490余台次,拆除捣毁非法违规砂石加工厂、石子厂89处,查扣运砂车辆33台,劝返运砂车辆1257台,拆除采砂船7条,撤离8条,清理沙堆5处,清理河道50余公里、垃圾4000余立方米……”

   ——“4月10日以来,宝丰县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5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出动大型机械设备10台次、共取缔非法采砂户2处,拆除生产线2条,查扣非法采砂机具9台。但受市场需求和利益的驱动,仍有少数人铤而走险,公然对抗河道禁采令,我县将保持高压态势,每个重点村至少安排2名执法人员,坚持全天候值班巡查。同时不定时开展联合执法,敢于较真、勇于碰硬……”

   ——“4月18日,郏县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共组织人员110人、挖掘机等大型机械5台,对河道内非法采砂机具、碎石设备等进行清理整治。取缔非法采砂场16家,扣押铲车10余台、运砂车辆3台、发电机组2台,拆除变压器16台,立案调查处理16起,对3家拆除行动迟缓、撤离不彻底的非法采砂场砂石加工设备进行了捣毁……”

   ——“叶县高度重视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在河道内巡查时发现一条新船隐藏在河道内,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破拆焚烧。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市河长制办公室通报了全市近期河道采砂整治工作督查情况,通过15天的集中整治,全市共排查清理采砂场40处、采砂船27条、机具12套,扣押车辆12台、铲车7台。全市立案涉砂刑事案件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判刑2人,并打掉涉砂黑恶团伙1个,涉案人员15名,已经刑拘11人。同时,1名镇长因整治不利被停职,1名镇国土所长被撤职,有力地维护了河湖正常管理秩序。

   集中整治后将继续巩固提升

   “零容忍”就意味着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从4月21日开始,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砂场和群众反映举报较多的非法采砂点,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河道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彻底清除河湖管理范围违法堆放的采砂船只、机具等废弃物。同时,实行定点设卡、流动巡查等方式,对运砂车辆不定时全区域严加管控,依法严厉查处超载运输河砂的车辆和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损坏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市河长办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及时通报整治情况,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并将督查结果报市委干部作风大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月16日,市河长办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对北汝河宝丰县赵庄镇大韩村段河道非法采砂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市河长办对宝丰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约谈该县相关负责人。

   ——4月30日,市河长办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对白龟湖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滍阳镇东羊石村段非法采砂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市河长办对示范区管委会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通报一次,震慑一批。

   “集中整治过后,全市河湖采砂集中整治将进入巩固提升阶段。”夏应顺表示,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对照本工作方案完成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市河长制办公室将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地方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纳入河长制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完善河湖采砂管理机构设置,建立联合巡查和共同执法监管机制、定期会商机制、重大执法监管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把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转化为规章和管理措施,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平顶山日报社 王孟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