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申报工作,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文明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豫水办建〔2023〕9号)予以转发,请各县(市、区)水利局、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水利建设实际积极申报,严格按照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工作,开展现场核查,并对推荐项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文明工地申报创建工作切实有效。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统一将通过审核、公示的申报项目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公示照片或网页截图及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同步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白天民 2566226 13781805062
吕旭鹏 2596018 17839599252
邮 箱:pdsghjhk@126.com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