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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度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申报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发挥优质工程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整体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河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现将《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水办建〔2023〕4号)予以转发,请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申报主体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请按照《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要求于2023年7月20日16:00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视频材料报送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进行初选,并同时报送电子版。初选推荐项目申报主体于2023年7月31日16: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视频资料报送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请各申报项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场核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水利局规划计划和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白天民  吕旭鹏

联系电话:0375—2566226  0375—2596018

电子邮箱:pdsghjhk@126.com

 

附件:《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豫水办建〔2023〕4号)

 

 

20236月29

豫水办建〔2023〕4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豫水办建〔2023〕4号附件1: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pdf

豫水办建〔2023〕4号附件2: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申报表.doc
      豫水办建〔2023〕4号附件3:2022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