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
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目前,该行动已经开始。
全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水利局、市公安局联合成立,对拒不缴纳、拖欠缴纳水资源费,非法建设取水设施,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违法行为等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以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着力查处取水许可、水资源保护、水资源费征缴等水资源管理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活动。
专项行动分为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等阶段,目前全面排查阶段已开始,要求9月20日前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每个取用水户,每处取水口、排污口,每眼自备井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做到总数准、情况明。9月21日至11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违法项目或行为,认定违法事实,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重大违法案件,采取上级部门挂牌督办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对拒绝、阻碍检查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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