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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6-03-23     浏览次数:

     我市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自查、核查阶段已结束,3月24日至31日,我市将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
      为做好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平顶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此次考核分为自查、核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各县(市、区)政府1月31日前组织开展了自查,编写了自查报告;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2月10日前编制了自查报告复核技术资料。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5日前组织完成了对各县(市、区)上报的自查报告和复核技术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现场检查自3月24日开始,3月31日前,市政府组织检查组将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资料检查——对水资源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抽查——从每个县(市、区)抽取2-4个重点用水户和1-2个重点水功能区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重点用水户取用水量和用水效率情况、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状况等;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向当地政府反馈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主要包括对该行政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的初步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检查结束后,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自查、核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形成《2015年度平顶山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报告》,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