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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确定“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

发布日期:2017-03-04     浏览次数:

  3月2日,据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市政府办近日发布了我市“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三条红线”2016—2020年度考核指标分解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并结合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我市确定2017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为10.364亿立方米,2018年为10.7331亿立方米,2019年为11.1028亿立方米,2020年为11.5724亿立方米。
  我市确定的2017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中地表水控制为6.9109亿立方米,地下水控制为3.2371亿立方米,其他非常规水源控制为0.216亿立方米。同时确定8.291亿立方米、9.3274亿立方米和10.364亿立方米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三级预警线。
  2017年万元GDP用水量控制目标全市确定为34.7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19.1%。其中市区控制为28.2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9.1%。舞钢市控制为34.4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15.1%。宝丰县控制为33.7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3.6%。郏县控制为53.3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8.9%。鲁山县控制为44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3.1%。叶县控制为33.9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2.4%。石龙区控制为17.2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9.9%。
  2017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全市确定为43.2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9.7%。其中市区控制为44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0.3%。舞钢市控制为34.7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10.2%。宝丰县控制为44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1.3%。郏县控制为32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13.5%。鲁山县控制为58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24.3%。叶县控制为37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10.6%。石龙区控制为16.9立方米每万元,比2015年下降6.6%。
  2017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全市确定为0.593,其中市区控制为0.615,舞钢市控制为0.585,宝丰县控制为0.61,郏县控制为0.69,鲁山县控制为0.555,叶县控制为0.575,石龙区控制为0.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