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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超额完成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任务

发布日期:2021-07-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平顶山市水利局,切实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完善征缴流程,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缴费人满意度,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征收任务。

2021年,是水土保持补偿费由税务代征改革的第一年,平顶山市水利局在广泛征求企业以及各县市区意见的前提下,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 以方便缴费人为前提,明确代征方法与征收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平顶山市税务局、平顶山市水利局,于3月1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流程的通知》(平税发〔2021〕4号),使得改革以后的征缴工作规范有序,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在明确程序的基础上,市水利局适时向企业发送《关于申报2020年度矿产资源开采量的函》,在企业申报开采量的之后,制作《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送达企业。

同时,水利局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以及中国水周,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的“六进”宣传工作,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氛围。在工作过程中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服务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政策依据、流程及拒缴后果,为企业答疑解惑,使企业充分理解并配合缴费。我市某采矿企业,在经营形势极度不佳的情况下,依然积极配合,足额上缴了水土保持补偿费。

截至7月27日,涉及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已足额征收到位。加上其他5个建设项目建设期补偿费的征收,提前超额完成了2021年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