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水利局!

繁体  |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部门专栏> 农村水利

平顶山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度并得到推广

发布日期:2016-10-12     浏览次数:

      受自然环境和特殊地质条件的影响,我市水资源分布极为不均,个别区域群众饮水困难。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十年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我市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规模及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优先规划建设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扩大单个工程的覆盖面,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谋划,倒排工期,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节点控制,对饮水安全工作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进度,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积极推行工程质量行政监督检查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监理制、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审计提前介入制、群众参与制,并建立由水利、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对到县国家级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使用效益、实际成效等关键环节进行绩效评估;修订完善重点水利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分散、运行管理难度大的情况,我市对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单村供水工程,在受益农户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托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组建多种形式的农村供水组织,实行自主管理;对规模较大的跨村集中供水工程,采取专业管理机构与用水协会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实行企业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同时,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制度,采取水费按比例提取、政府补贴、专户储存管理、规范开支使用的办法,目前已在全国推广。
  过去的五年,全市完成投资6.688亿元,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620处,解决910个行政村120.08万农村居民和491所学校19.3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截至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达238.03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9%,近八成农民喝上放心的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