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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加快推进抗旱规划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浏览次数:

   当前,我市2014至2016年抗旱规划项目建设基本完工,部分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进入12月,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的建设、支付、验收任务,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全市2014年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015年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除个别外,大部分已完成法人验收并已投入使用,鲁山县已完成审计;2016年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大部分已完成建设任务,宝丰县李庄乡程庄抗旱应急提水工程已完成法人验收;舞钢市滚河孙、叶县马顶山抗旱小水库均已完工,其中舞钢市滚河孙已完成分部工程验收。

   二、存在问题

   2015年郏县堂街镇抗旱规划提水项目未完成法人验收进展滞后,大部分项目未完成审计决算,个别项目支付进度滞后,不能满足竣工验收的要求。2016年郏县广阔渠延伸连通工程、舞钢市石漫滩水库引水东线工程、宝丰县闹店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宝丰县石桥镇谷官营抗旱应急提水工程尚未完成建设任务。叶县马顶山抗旱小水库尚未完成分部工程验收,舞钢市滚河孙抗旱小水库尚未完成征迁支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明确节点,限期完成。根据省水利厅要求, 2017年12月底前,务必完成2015年项目的竣工验收,完成2016年项目的建设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年度控制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抽调得力人员,明确分工,全面推进,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验收任务。

   2.高度重视,认真整改。项目验收是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全面审查和系统总结,对工程效益发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负其责、根据节点、按时推进;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排查中出现的问题,要迅速处理,确保验收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

   3.强化协调,加快审计。根据有关规程,即可委托当地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也可采取水利系统内部审计的办法。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便捷渠道,强力推进审计报告编制工作。

   4.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项目建成或竣工验收后,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使用权移交手续,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机制,明确项目管护责任单位,落实运行维修管护经费,积极探索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