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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做好河道清障和禁止采砂工作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次数: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暴雨、洪水随时都可能发生。近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河道清障和主汛期禁止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通知指出,要加大河道清障整治工作的力度,结合当前正在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河道清障和禁止采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河道管理,依法加大对河道内乱采、乱堆、乱建、乱植树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严格落实主汛期禁止采要求,6月1日至8月31日,全市所有河道、水库范围内禁止一切采活动。河道、水库内的采设备、船只一律撤出河道,房屋、临时设施一律拆除。对拒不执行和遵守禁采规定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桥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清障工作开展情况和禁采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对行动迟缓、制止不力、禁采规定不落实,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