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2024年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结束2024年汛期值班工作的通知》(豫水防明电〔2024〕269号)精神,结合近期天气及我市防汛形势,经研究,定于10月1日8时结束2024年汛期值班工作。请各地各单位继续做好日常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密切关注雨水情和天气变化,根据情况及时安排值守,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保障节日期间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生汛情、险情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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