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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

县(市、区)水利局南水北调(移民)工作机构,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月12日19时至13日0时,我市出现阵雨天气,降雨集中在平顶山东北部,局部暴雨、大暴雨,最大点雨量卫东区魏寨 135.5 毫米。市防指已于12日22时启动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按照《平顶山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7月13日0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三大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水库、水闸、河道堤坝及险工险段、南水北调中线等工程巡查力度,抓好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全力以赴保障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