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水利局!

繁体  |  本网站已经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部门专栏> 防汛抗旱

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水利局、南水北调(移民工作机构,新城区水利和移民服务中心,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市气象部门预报今天夜里到明天,阴天有大雨,部分地区暴雨,局部大暴雨,伴有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计降水量中南部70到110毫米,局地110到150毫米;其他地区40到7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到60毫米。为做好本次强降雨过程防范工作,市防指于7220时启动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按照《平顶山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7222启动水旱灾害防御(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将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第一要务,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责任人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抢险技术支撑三大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水库、水闸、河道堤防及险工险段、南水北调中线等工程巡查力度,特别要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小水库及河道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