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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会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0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全面及时了解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分析掌握、科学研判汛情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确保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平顶山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平顶山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水旱灾害防御督导工作分组及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水旱灾害防御会商,分析研究水旱灾害发展趋势,明确防御重点,提出应对措施,为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会商类型

(一)防汛会商

1.日常会商汛期根据气象预报适时组织召开会商会议,遇重要天气过程或其他需要会商情况时加密会商。由局领导小组组长或会商调度信息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召开,相关专业组根据会商要求派员参加,并提供相关情况。

2.紧急会商。当市域内预报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强降雨等重要天气过程,或发生汛情、险情时,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其他需要参会的人员和专家由召集人确定。

(二)抗旱会商

根据旱情及发展态势,由领导小组组长或会商调度信息组组长召集并主持召开,相关专业组根据会商要求派员参加,并提供相关情况。

会商准备

(一)气象水文信息

预测预警预报组应及时监测和收集雨情、水情、墒情等气象水文信息,滚动开展洪水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重要雨水情预报、雨水墒情简报

(二)工程运行信息

会商调度信息组应会同工程组及时提供水库、堤防、拦河闸坝、南水北调中线及配套、左排等工程运行状况,以及全市汛情、旱情、地下水位变化、水库和拦河闸坝蓄水情况。

(三)物资保障信息

物资供应组应及时提供市、县两级防办,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物资设备储备情况。

(四)险情处置信息

技术支撑组应及时提供险情基本情况(包括出险部位及险情研判、实时水位流量、影响人员及重要设施等),危险区群众转移情况,抢险方案及已采取的措施,险情发展态势等。

(五)督导检查信息

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7个督导组以及应急响应期间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应及时提供所分工县(市、区)和重点防洪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开展情况。

(六)其他各专业组根据会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四、会商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关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部署的会议、文件和领导指示批示精神;

2.根据气象预报分析研判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发展态势,提出预警发布或应急响应启动意见,拟定应对措施;

3.研究提出工作组、专家组派出意见;

4.研究提出抢险物资、设备、队伍调配意见;

5.其它需要会商研究的事项。

成果运用

会商调度信息组安排专人做好会商记录,会后形成书面会商意见,报局领导小组决策。根据局领导小组的决定,及时通知下达调度运用指令和部署水旱灾害防御行动,同时报告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