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节水型载体创建资料整编项目询价公告
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以下简称:节水中心)拟对节水型载体创建资料整编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选定承包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节水型载体创建资料整编项目
(二)资料整编内容:对10 家企业、15 家行政机关的节水型载体创建资料,依据《平顶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工信〔2022〕62号)、《平顶山市水利局 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水〔2014〕17号)的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整编,达到市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的标准要求。
(三)验收要求:
1.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求;
2.须专家审查通过。
(四)项目预算不超过30000元。
(五)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应包含资料整编费、资料印刷费、评审会议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单位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如授权他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询价报价表1份。
所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等情况,组织单位有权随时取消该单位承担本项目的资格。
四、询价评标方式
本次询价为一次性询价(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价低者为中选单位。中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本次征集结果。
五、其他
(一)公告时间: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6日;
(二)提交资料时间:资料密封后,在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7日工作时间提交,逾期不予接受;
(三)提交资料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园丁路1号505室;
(四)公告期间,有意向报价的单位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致电咨询相关情况;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本公告在平顶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附件:询价报价表
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
2023年3月13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2881236)
平顶山市节约用水中心一次性询价采购报价(最终报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