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2022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按照《平顶山市落实节水行动方案》各项要求,依据《市水利局、机关事务局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水〔2014〕17号)评价标准,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市、区)推荐、专家评审,拟命名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合署办公区等14家单位为2022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
联系电话:市水利局(2881236)
市机关事务中心(2692360)
2023年5月5日
拟命名2022年度市级节水型单位公示名单
1.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合署办公区(平顶山市机关事务中心)
2.平顶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3.平顶山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4.中共平顶山市委党校
5.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6.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平顶山市司法局
8.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平顶山市卫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0.平顶山市卫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1.平顶山市湛河区司法局
12.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13.平顶山市湛河区环境服务中心
14.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