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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九届市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2020年3月2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常规巡察,并于7月14日向市水利局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意见反馈后,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保证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集中整改期间,市水利局党组共整改问题29条,占反馈问题38条的76.3%;先后组织召开6次党组会议、1次全体干部会;对违规报销的6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退还违规资金4835元;局属单位参照局机关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延伸了解单位昭平台水库管理局党委已整改9条,占反馈问题13条的69.2%。延伸了解单位市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已整改7条,占反馈问题9条的77.7%。

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履职尽责有不到位的地方”的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统筹推进“四水同治”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四水同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未建立,推进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实施办法不多,对县(市、区)督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深入理解推进“四水同治”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实行“月通报、季考评、半年观摩”的方法,全面推进四水同治工作。市四水同治办在已出台的《四水同治工作推进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四水同治工作督导管理制度》《四水同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四水同治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三是奖先罚后。建立通报制度和奖惩机制,每月通报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多安排项目,予以激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舞钢市、叶县等2个县(市)采取致函、通报、约谈的方式,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截止2020年10月10日,已下发简报(通报)14期,开展不定期督导若干次。建立现场观摩活动,加强交流与学习,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建设,拟于10月进行2020年第一次观摩评比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已同意按计划开展。四是加快编制规划。针对巡察提出的鲁山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湛河区、卫东区未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已发文至相关水利局,要求其务必于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编制。目前相关县(区)水利局正在加紧编制中,能够按期完成任务。

问题2: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差距,河湖确权划界工作进度缓慢,对河道“清四乱”工作督促不力,巡河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确权划界。按照《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依法依规划定,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划定、及时组织验收、强化成果运用等。各县(市、区)已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此项工作。9月,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再次对加快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确权划界登记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各县(市、区)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资金正在落实,正在加紧推进,确保年底前完成技术性工作形成划界成果,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告划界成果。二是加大“清四乱”力度。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抓好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协同开展河湖“清四乱”巡查活动的通知》文件落实,与市检察院联合对部分县(市、区)“清四乱”工作进行了督查督办,协同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纳入台账的问题全部移交检察部门,合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达《关于全力打好清河行动攻坚战的决定》(市总河长令第2号),制定《平顶山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将"清四乱"作为河长制的重要任务和河湖管理的日常工作,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巡河履职。8月26日市级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平顶山市河长履职尽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完善河长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河长职责,规范河长巡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河长的监督考核,纳入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已完成了2019年河长制工作考核工作。

问题3:饮水工程“重建轻管”依然存在,饮水工程管护机制尚未建立,水质检测不及时,对边远山区吃水难问题破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现场会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培训会,指导各县(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投融资模式,大力推进建管机制创新,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了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截至2019年12月,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建立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推进有力,被列为全省仅有的2个饮用水地表化省辖市级试点之一,叶县和舞钢市被列为县级试点。同时,按照《平顶山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工作,指导各地健全水价机制,积极探索“两部制水价”,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价制定工作,并积极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已达到94%,为农村饮水工程健康长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二是切实加强水质检测。按照《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与卫健委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卫生监测联动机制,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的指标和频次开展水质监测,并向水利部门及时提供监测结果。同时,采取发放《平顶山市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宣传手册》、培训资料以及以会代训的方式,督促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的监督管理,加强消毒净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鲁山县2019年实施的160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均已完成验收,并分批对160个新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水质进行了检测,水质检测均已完成,结果均合格。宝丰县水利局已针对消毒柜使用情况逐工程进行排查,同时加强基层管护人员技术培训及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政策宣传,农村饮水工程消毒设施均已正常使用。鲁山县鹁鸽吴村2019年已被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8月-10月,实施了鹁鸽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利用梁洼水厂南水北调水源,解决鹁鸽吴村村民饮水安全问题,现鹁鸽吴村饮用水水质符合农村饮水安全标准。三是加大难题破解力度。结合饮水安全保障政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重点对季节性缺水、水量不足、饮水不便等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全市已经实现5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全市集中供水率达到93.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6%。为全面解决排查中发现的农村供水中季节性缺水、水量不足、饮水不便等突出问题,2020年全市投资2040万元,对28个村3.8万人进行巩固提升,6月底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鲁山瓦屋镇红石崖村及郏县茨芭镇北竹园村饮水问题,市水利局采用“一事一单”的形式向相关县下发了整改通知单。目前,红石崖村备用水源井和已与主管网完成连接,随时可以启动供水。北竹园村吃水主要靠山泉水,共有6处山泉水可以使用,要求茨芭镇政府在干旱季节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由镇政府拉水送水保证群众吃水安全。

问题4:对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指导不力,预警监测能力较低,工程体系存在短板,对防汛物资储备督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警监测。不断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协调,由省级实施的5处旱情监测点建设项目已开始招标程序。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线上检查,对存在问题的44处图像视频监测站以一县一单的形式下发整改通知并完成了整改。同时,要求全市10座中型水库在拍报水情时增加监测要素,即入库、出库流量,为水库科学调度提供信息支撑。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培训。5月至7月,对全市127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防汛“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网络培训培训。8月,邀请专家对水库数量多的鲁山县、技术力量弱的石龙区在鲁山县集中进行授课培训。继续开展全国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省水利厅于9月24日至26日在我市召开小型水库管理培训会,并观摩学习我市舞钢市全国小型水库管理示范县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市水利局已经起草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实施意见》(初稿),正进一步修改完善,以制度建设推动小水库管理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米湾水库输水洞检修闸问题向上级申请的5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已开标待开工;堂南岭水库输水洞堵塞问题资金已部分到位,正进行财政评审,完成后进行招标。7座水库中鲁山县5座,叶县2座,鲁山县正进行财政评审,完成后开始招标。叶县已经开始编制设计方案,等待上级下达资金。三是补齐工程短板。针对汝州、舞钢、鲁山县城水源单一问题,已从平顶山市区南水北调水量指标中调剂1500万立方米/年给汝州市,调剂1000万立方米/年给舞钢市。南水北调中线舞钢市引水工程PPP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总进度77%,其中,舞钢市南水北调水厂建设完成进度71%,管线完成进度83%。给鲁山县水利局下发了《关于督促鲁山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城南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责令尽快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四是配足储备物资。4月份以来单独组织防汛督查2次、列入市政府督查2次,重点对各县(市、区)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要求各地加大投入,足额备齐防汛物资。汝州市、郏县、湛河区按照督查要求落实了专项经费,通过集中采购、社会代储、协议供货等方式全面落实了防汛物资。目前全市12个县级防办均配备了卫星电话;除舞钢市7个乡(镇)尚未配备卫星电话,已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尽快配备外,全市其余各乡(镇)卫星电话均已配备到位。

问题5: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个别执法权运用不充分,对基层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弥补人员力量不足。受编制限制和自2018年以来上级规定冻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等因素影响,在水行政执法机构近期内不能招录新人的情况下,为加强执法队伍力量,经常临时性抽调一些局系统内的精干力量参与水行政执法工作,暂时弥补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问题。二是依法用权征收。根据国家、省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有关规定,市水利局下发征收函,函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集团所属11个原煤开采企业送达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向该集团通报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开展了集中约谈,通过多种措施的落实,平煤集团所属原煤开采企业涉及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全部缴纳到位。三是加强执法培训。为加强全市执法队伍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于8月份组织对全市从事水行政执法的业务骨干60余人进行了为期2天的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对水行政执法规范程序,水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应用,水行政执法中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立卷规范、案卷评查标准进行了讲解,并对全市10起水事违法案件案卷进行了评查。

问题6:对部分二级机构和县(市、区)指导存在薄弱环节,对移民后扶工作指导监督存在短板,对昭平台改革经营指导不到位,对部分县(市)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移民后扶工作指导监督。研究出台了《验收办法》,加快了验收进度,巡察前2017-2019年度71个应验未验项目已经全部验收完毕。加强对项目审批后的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实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对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向当地人民政府发情况通报和督办函;约谈县移民机构领导班子;对项目进展迅速的县(市区)在分配移民资金时予以倾斜。9月1日-2日,全省移民征地安置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现场观摩了郏县马湾和宝丰县马川移民安置、生产发展和美好移民村建设等,市南水北调中心在大会上交流发言。舞钢市杨庄乡岗李村2017年移民后扶美食街项目,舞钢市移民机构已将用地调整申请报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批复后按原批复重新修建。二是加大昭平台改革经营指导。积极指导昭平台水库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等6项制度,对经营单位暂时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严格的收支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资金统一调配使用,对经营单位的服务建立合同关系、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按规定进行经费来往,逐步建立起经营收入与职工工资挂钩的内部分配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多劳多得、兼顾公平。同时,针对收入不能满足工资支出的经济困难实际,围绕“水”字做文章,积极发展“水”经济:经多次协商,达成了扩大宝丰、湛河供水,每年可增加供水收入300多万元;与鲁山发电有限公司达成共同发展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将来合作经营,增加收入;集中力量稳步推进水库扩容项目,已完成项目设计,正积极按程序推进。三是加大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围绕四水同治、河长制、防汛抗旱、河道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水库管理等重点工作,采取赴基层调研、召开业务培训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

二、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7: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中共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就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谈心谈话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各党委、总支、支部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抓早抓小。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按照规定,局党组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方案,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四是积极解决个性问题。积极向财政、人行、银行等部门汇报沟通,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开设党费专户。经过不懈努力,中共平顶山市水利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的党费已经开设,党费及近年来利息已如数存入党费账户。昭平台党委的党费已存入单位公户,实行分账核算。

问题8: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格,未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干部选拔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多数中层领导岗位长期空缺,干部轮岗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一些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局属单位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时,把执行回避制度作为一项纪律要求并严格执行。二是酝酿调整干部。目前,补充调整中层领导岗位方案、轮岗方案已经制定草稿,并已向市委组织部汇报、沟通,待进一步研究讨论后,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调整。

问题9:对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管理不严,未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制,对部分二级机构监管不严格,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考核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已起草《平顶山市水利局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考核责任制,每年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组织对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的管理。二是学习完善制度。进一步学习落实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及有关财务制度并贯彻实施,按照上级要求,待“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出台后,及时修订本单位的“三重一大”制度。局属单位按照局党组要求,建立健全了本单位财务制度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集体研究决定相关重大事项。三是加强纪律建设。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廉政谈话会等,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局领导带领办公室等有关科室(单位),就上下班纪律情况、工作在岗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

问题10:财务管理较为混乱,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违规领取补助、违规让二级机构承担相关费用、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管理。局机关及时召开财务工作培训会议,就相关财务制度、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财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按规章制度和规定程序办事。二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制定印发的《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多报差旅费人员的资金全额退回,已退回资金4835元。同时要求全部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制度,并严格执行会议时间及行程。局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出差管理办法、出差审批表。三是规范会议活动管理。参照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平顶山市水利局会议(活动)审批表》,从严控制单位的会议、活动。同时,按照业务分工,由局属单位承担的培训及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由举办单位下发相关文件、支付产生的费用,不再由局下发文件。

问题11: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按照《中共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关于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学习的安排意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局直属各支部书记列席中心组一并参加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每次召开会议,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等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学深学透总书记讲话精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局属各党委、总支、支部分层次召开会议,学习意识形态相关知识,党员干部的意识普遍得到提升。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制订《平顶山市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就工作报告、分析研判、通报、风险防控等进行进一步明确。按照制度的规定,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隐患排查,加强水利舆情管控,做到舆情管控与舆情消解相结合,按照“边排查、边消解、边堵漏洞”的方式,持续净化意识形态环境。

三、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12:部分问题未按要求整改。

整改情况: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已下达了《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要求郏县、鲁山县、叶县、湛河区在规定时限内采取措施进行清理。针对问题,相关县(区)已开展问题治理整治。目前,鲁山县、湛河区、郏县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外,向叶县县长下发了《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尽快对沙河叶县段“四乱”问题进行整改的函》,要求清理整改到位。

问题13: 个别问题整改进度相对迟缓。

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督促整改。下达《平顶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要求叶县积极推进甘江河的治理。叶县已计划将甘江河全段治理,列入叶县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待项目批复后,立即开展甘江河治理工作。二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补充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7名,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拟通过河南省招才引智大会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专业人才3名,用编计划已经批准,于10月17日-18日在西安举行,以补充专业化干部队伍。

问题14:部分问题举一反三做的不够好。

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会议研究。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机关党建情况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中共平顶山市水利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就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持续推进工作。按照《平顶山市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健全水价机制,积极探索“两部制水价”,保障工程长效运行。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价制定工作,并积极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已达到94%,为农村饮水工程健康长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举办全局财务工作培训会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关于其他问题的整改情况

问题15: 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 中层领导岗位补充调整方案、轮岗方案已经制定草稿,待党组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后,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问题16:选用招标代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 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依法依规招投标意识,严格规范招投标代理选用工作,举一反三,常态化学习,引以为戒。

问题17:涉嫌违规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析问题原因,近年来,水利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且单位人员较少,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常利用周六、周日、以及工作日的中午、晚上进行加班,水利干部加班加点工作已成为常态。加班工作的同时,局里为加班人员解决了用餐问题,由此产生了加班餐费。二是建立健全制度。2019年,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局有关工作,我们对《平顶山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对年度财务预算决算、非税收支管理、财务支出审批、公务出差管理、培训管理、会议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等工作进行明确规定,从根源上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规定。局党组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就公务接待、基层调研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不打折扣。

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落实巩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5-2596009,邮政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鹰城广场对面)平顶山市水利局,邮政编码:467099。


附件:1.延伸了解单位市昭平台水库管理局问题整改情况

          2.延伸了解单位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问题整改情况

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整改情况报告.doc

昭平台水库整改情况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