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起草和编制-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起草和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
2.1项目编号:ZJZB-2020-053;
三、项目预算金额
3.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0000。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起草和编制;
4.2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350000元整;
4.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4.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五、评标日期:2020年10月28日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5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中标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1 | 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起草和编制 | 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 |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段川海大厦五楼 | 300000元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牛红霞、魏攀、陈欢欢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代理服务费金额为:5000元
十一、中标公告发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如果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用水节水管理办公室
地 址:劳动路与园丁路交叉口西10米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75-2881319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100号联通公司综合楼11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763758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