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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沙河(鲁山县城区下游至平顶山港段)水利工程建设及水资源利用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次数: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Z-SHSLGC2025-02

2.项目名称:沙河(鲁山县城区下游至平顶山港段)水利工程建设及水资源利用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万

最高限价:33万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编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技术服务的相关报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后期根据项目要求(含项目名称或项目规模的变更)可能存在调整。

5.2 开展资料收集、图斑量算、图件处理等工作,主要内容有:收集项目涉及有关县(区)资料及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资料;量算并统计,制作项目占地细类表。制作数据表格;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制作项目与永久基本农田关系图、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项目与城镇开发边界关系图、项目与综合交通规划关系图、项目与相关基础设施关系图。与项目业主单位和有关县(区)自然资源局衔接,出具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文件。

5.3 结合项目背景全面了解项目基本情况,明确选址要求。论证项目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结构、用地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古迹等方面的协调性,提出规划建议和要求,编制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报告(或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评审,按评审意见完成修改,上报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5.4 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申报,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可用于申报项目核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并满足可研或勘察设计审批进度要求取得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

5.7质量标准:合格。

5.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提供书面承诺书),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1022 202510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12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5楼510室

3.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4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城东路112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414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城东路112号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材料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平顶山市水利局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院  

  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6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城东路112号

  人:吴丽

联系电话:0371-6602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      

 话:0371-66028051

 

                                                  2025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