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苗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苗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1]34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叶县小型水库除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苗庄水库位于叶县夏李乡苗庄村东南的板厂河上,属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澧河支流,该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68km2,总库容103万m3,是一座以防洪、人畜饮水、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型(I)类水库。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
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洞工程及其它工程。
2.1建设地点:叶县夏李乡苗庄村境内。
2.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范围包括:
(1)大坝维修加固工程:包括主坝坝顶加高工程,副坝缺口封堵,上游坡培厚并砼护坡、整修下游坡并草皮护坡,新建排水导渗工程,完善坡面排水系统等。(2)溢洪道加固工程:进水渠整平,底部及两岸护砌工程,新建宽顶堰,泄槽及消能工。(3)输水洞加固工程:对输水洞进口拆除重建,新建工作桥,洞身延长,出口加固,更换闸门、启闭机等设备。(4)完善监测管理工程设施。
工程需完成土石方开挖1.1万m³,土石方回填2.68万m³,砌体0.15万m³,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0.24万m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财务状况良好。
3.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2008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3.1项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于2011年2月9日—2011年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介绍信到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报名。报名合格后于2011年2月15日—2011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叶县水利局(叶县昆阳镇北大街89号)
联系人:井慧先
电 话:13782420688
传 真:0375—61139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召 周治宇
电 话:0375-3671589
传 真:0375-3670589
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联系地 址:河南城建学院东校区行政楼北二楼(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
201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