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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11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23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郏政采办[2011] 87 号
    1、招标条件
    郏县2011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由平顶山市发改委以平发改农经【2011】361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郏县2011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解决姚庄乡、长桥镇、黄道镇、冢头镇、薛店镇、白庙乡、王集乡等7个乡镇16个行政村2.1万人和11所学校0.4万人的师生饮水问题。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1-7标段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8标段为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3 计划工期
第1.2标段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第3-7标段工期为90日历天。
第8标段工期为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
    2.4 标段划分
第1标段:管材采购标,涉及姚庄水厂、薛店镇吕沟村;
第2标段:管材采购标,涉及长桥凌堂水厂、楼王水厂、郑桥村,冢头镇陈寨村;
第3标段:施工标,涉及黄道镇后湾村、黄南村;
第4标段:施工标,涉及长桥镇凌堂水厂、郑桥村;
第5标段:施工标,涉及长桥镇楼王水厂、薛店镇吕沟村;
第6标段:施工标,涉及姚庄水厂;
第7标段:施工标,涉及冢头镇陈寨村、薛店镇薛西等学校;
第8标段:施工监理,涉及该项目所有材料和施工的监理。
    2.5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以投报适应其资质的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管材采购标:第1、2标段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省卫生厅涉及生产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且具有生产制造以上同类产品经验,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3.2 施工标:第3-7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技术能力。
    3.3 监理标:第8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8 23 至2011 年8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8月30日至9月5日领取招标文件,第1-7标段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1500元/标段,第8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投标企业报名须知:
第1、2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及工资单;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检测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3-7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及工资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相关证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8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及工资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 投标保证金:第1-7标段为叁万元整/标段(¥30000元),第8标段为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4.4 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9月20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会议室(郑州市花园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郏县龙山大道3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5-516224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座1206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