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10、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2010、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0〕56号文、豫水农〔2011〕28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县叶邑镇、龙泉乡、夏李乡、常村镇。
2.2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4个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标段:昭南干渠干斗10、干斗4两条农渠,孤石滩南干渠干斗11、干斗12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新打机井29眼;
2标段:配套常村镇、夏李乡、龙泉乡三个乡(镇)机井300眼;
3标段:常村镇、龙泉乡、夏李乡9座灌溉泵站更新改造;
4标段:孤石滩南干渠干斗13的2条农渠、干斗14及其2条农渠的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辛店乡坑塘维修、改造6处;
5标段:干斗16及其3条农渠、干斗17及其2条农渠、干斗19的2条农渠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
6标段:辛店乡小型自流灌区4处、集雨工程20处。
招标范围包括:
叶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涉及孤石滩灌区干斗11、干斗12和昭平台灌区干斗10及干斗4的2条农渠共5条渠道长4750米防渗衬砌硬化,新建建筑物38座,新打机井29眼,配套机井300眼,灌溉泵站更新改造9座;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涉及孤石滩灌区干斗13、干斗14、干斗16、干斗17、干斗19及11条农渠共16条渠道长12850米防渗衬砌硬化,新建、改造建筑物138座,坑塘维修、改造 6处,小型自流灌区4处、集雨工程20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报1、3、4、5、6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2008、2009、201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1年1月-2011年12月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6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2 投报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
1、招标条件
叶县2010、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0〕56号文、豫水农〔2011〕28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叶县叶邑镇、龙泉乡、夏李乡、常村镇。
2.2工期要求: 90个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4个施工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1标段:昭南干渠干斗10、干斗4两条农渠,孤石滩南干渠干斗11、干斗12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新打机井29眼;
2标段:配套常村镇、夏李乡、龙泉乡三个乡(镇)机井300眼;
3标段:常村镇、龙泉乡、夏李乡9座灌溉泵站更新改造;
4标段:孤石滩南干渠干斗13的2条农渠、干斗14及其2条农渠的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辛店乡坑塘维修、改造6处;
5标段:干斗16及其3条农渠、干斗17及其2条农渠、干斗19的2条农渠防渗衬砌硬化及建筑物进行整修、更新、改造;
6标段:辛店乡小型自流灌区4处、集雨工程20处。
招标范围包括:
叶县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涉及孤石滩灌区干斗11、干斗12和昭平台灌区干斗10及干斗4的2条农渠共5条渠道长4750米防渗衬砌硬化,新建建筑物38座,新打机井29眼,配套机井300眼,灌溉泵站更新改造9座;2011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剩余工程涉及孤石滩灌区干斗13、干斗14、干斗16、干斗17、干斗19及11条农渠共16条渠道长12850米防渗衬砌硬化,新建、改造建筑物138座,坑塘维修、改造 6处,小型自流灌区4处、集雨工程20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报1、3、4、5、6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2008、2009、201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3.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1年1月-2011年12月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6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2 投报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ISO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万元,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2.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潜水泵、发电机组的生产销售的厂家。
3.3 投标报名单位只能对上述任两个标段进行投报,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3.4 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3、项要求的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于2012年7月26日—2012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介绍信到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嘉德商务宾馆四楼代理部(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合格后于2012年8月2日—2012年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和《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叶县水利局(叶县昆阳镇北大街89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5- 61139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5-2689169
邮箱:hnzj2004@126.com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嘉德商务宾馆四楼代理部
行政监督部门: 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23 邮箱:pdszhgq@hnsl.gov.cn
邮编: 467000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270号院
叶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局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