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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郜沟、姚沟、山刘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2-08-28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山县郜沟、姚沟、山刘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编号: LZC2012-AG049)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鲁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郜沟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沙河支流三里河上,在河南省鲁山县城西北10㎞的张店乡白庄村北,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Ⅱ)类水库。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大坝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洞工程、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房以及水库坝址区水保及环境绿化等。工程需要完成土石方开挖1.1255万m³,土石方回填0.3103万m³,砌体工程0.0927万m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0.1317万m³。
姚沟水库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沙河支流澎河上,在河南省鲁山县县城东南23㎞的张良镇姚吴程村东,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型(Ⅱ)类水库。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大坝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洞工程和大坝观测、管理工程等。工程需要完成土石方开挖0.2135万m³,土石方回填0.04414万m³,砌石方0.0475万m³,混凝浇筑0.1188万m³。
山刘庄水库位于鲁山县城东南20㎞的磙子营乡山刘庄村,沙河支流泥河上,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Ⅱ)类水库。本次除险加固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大坝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输水洞工程、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房以及水库坝址区水保及环境绿化等。工程需要完成土石方开挖0.4741万m³,土石方回填0.0895万m³,砌体工程0.344万m³,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0.1148万m³。
2.2招标范围
郜沟、姚沟、山刘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需要共分为三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鲁山县郜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第二标段:鲁山县姚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第三标段:鲁山县山刘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监理标段:鲁山县郜沟、姚沟、山刘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招标(含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建设监理)。
2.4工期要求
施工标段工期:15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和三标段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09、2010、201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
注: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1年1月-2011年12月的工资单);②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8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需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和注册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09年8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工期为准),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3申请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企业信用备案。
3.4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申请人在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中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7报名携带的资料
3.7.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7.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7.3企业资质证件副本;
3.7.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
3.7.5建造师注册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标);
3.7.6业绩合同: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验收证书;
3.7.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3.7.8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监理标);
3.7.9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须能证明申请人在公告发布之日时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施工标);
3.7.10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3.7.11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其它资料。 以上证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壹套。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 2012 年8月28日— 2012 年9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派代表持本单位介绍信在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6412室进行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2 年9月4日— 2012 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6.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见资格预审文件;地点:见资格预审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平顶山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80号)
邮 政 编 码:467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5061453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59
电子邮箱:pdsslzbb@163.com
地址:平顶山市水利局
邮政编码:467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新华区检察院西隔壁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邮 政 编 码:467000
联 系 人:董女士  杜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2689169

 

                                   鲁山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