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叶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河南省发改委以豫发改投资[2012]791号文下达,工程实施方案由豫发改农经[2012]12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配套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叶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叶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招标编号:GCTC2012-Y-B015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本项目解决叶县8个乡(镇、办)17个行政村和4所学校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农村人口2.25万人,学校师生0.4万人。
3.2建设内容:本次饮水安全项目需新建饮水安全工程联村供水水厂1处、打井单村供水站10处,管网延伸4处。
3.3计划工期:施工标工期为三个月,货物标工期达到招标人要求,监理标工期同施工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4采购编号:
3.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9个标段。其中施工标4个标段,货物标4个标段,监理标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东菜园、潘寨、徐庄村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二标段:侯庄、先庄、李寨村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三标段:孙寨、璋环寺、权印、小河王、后王(新)村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四标段:宋寨、大王庄、刘文祥、甘刘、姚王、廉村土建工程及管道安装;
第五标段:施工一、二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阀门等材料;
第六标段:施工三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阀门等材料;
第七标段:施工四标段工程用输水管材及阀门等材料;
第八标段:以上单村及联村打井工程的压力罐、水泵(含泵管)、消毒设备、低压线路等电气配套工程。
第九标段:上述工程的施工(含材料采购)的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一、二、三、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 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7)具有企业所在地清欠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货物标:(五、六、七、八标段)
五、六、七标:(1)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塑料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70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3)200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日期为准),企业具有自主生产管材配件的能力且具有独立的实验室,信誉、财务状况良好;(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八标:(1)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压力罐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压力容器许可证;(3)200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监理标:(九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任职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必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2施工、管材标、监理标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并公示。
4.3经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纪录(报名结束后,此项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
4.4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注:施工标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和监理标投标单位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2009年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须提供2011年8月-2012年8月的工资单);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1年9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注:投标人对相同专业工程最多投报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施工标投标单位另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货物标投标单位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监理标投标单位另提供一套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2012年9月19日—2012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九楼)报名,报名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报名合格后于2012年9月26日—2012年10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购买招标文件。
5.2施工标、货物标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费500元;监理标招标文件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事宜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叶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祁先生
电 话:0375-3733697
传 真:0375-3733697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单元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