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013:宝丰县水利局关于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已批准建设,工程地点已明确,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水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工程施工及监理
2.2、采购编号:BFZC2019-BG-01
2.3、项目概况:宝丰县石桥镇项目区治理河道为马沟河,治理范围始于镇海寺村北与北汝河交汇处,向上游止于大韩庄东,对应设计桩号为0+000-4+070,治理段河长4.07Km,本项目总投资约2017.44万元。
2.4、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资金,已落实。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七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大王庄液压坝建设工程等。
第二标段:阎庄液压坝建设工程等。
第三标段:桩号(0+700—1+554)内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
第四标段:桩号(1+706~1+951)内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
第五标段:桩号(1+951~2+584)内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
第六标段:桩号(2+584~3+580)内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
第七标段:桩号(3+580~4+070)内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工程等。
第八标段:监理标段。
2.6、招标范围:
第一至第七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内容。
第八标段:本项目有关的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7、工期要求:
第一至第七标段:每个标段均为180个日历天。
第八标段: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保修期1年)。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至第七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一份。
(7)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9)拟任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及从执从业人员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的人员,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2、第八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7人并提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一份。
(6)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及从执从业人员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的人员,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注:企业类似业绩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及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监理标段提供发包人评价意见)等相关材料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施工标段拟任项目经理或监理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上述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网页截图,招标人保留对其真实性查询及核实的权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3.7、施工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由于工期紧张允许中两个标段,但所有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0时0分整至2019年1月24日23时59分整。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月18日0时0分整至2019年2月13日23时59分整。
4.3、报名方法: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缴费方式: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2月14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8号)。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水利局
地 址:宝丰县人民路3号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213851388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宝丰县父城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宝丰县产业集聚区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5-3365212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电话:0375-2596018
电子邮箱:pdszxhl@126.com
地址:平顶山市水利局(建设路西段270号)
邮政编码:467000
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75-7036550 13949469976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