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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9-18     浏览次数:

9月17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沙霸”及其背后“保护伞”,规范合法采砂秩序,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省水利厅要求,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其中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市、区)要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根据全面排查梳理的情况,同步组织水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砂石加工厂和多次被投诉举报、舆情反映、媒体曝光、历史积压等重点河段非法采砂点。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营造严打高压态势,严查涉黑涉恶线索,斩断非法采砂背后的“利益链”,震慑非法采砂行为;对采砂企业在经营模式、现场监管、采砂场设置、内部管理、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限期整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以县为单元综合运用拉网式、全方位排查,不间断暗访、常态化巡查等方式,对沙河、北汝河、澧河、甘江河、荡泽河、澎河等重点河段、禁采区和节假日、禁采期等敏感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加密暗访督查频次,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同时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以及擅自处置河道疏浚砂等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打掉一起。行动明确将加强对河道支流非法采砂、隐蔽型非法采砂等动向的发现和打击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司法机关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对涉砂有关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部门,彻查非法采砂案件涉及的利益链条、深挖背后“保护伞”。

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落实《市河道保护条例》和《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采砂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依法开展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同时加强许可采砂现场监管,严格执行进出场计重、监控、登记等制度,坚决防止违规开采。将对于问题多发区域和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紧盯“人、车、船、采、储、运”关键要素和环节,强化全链条监管。

我市还将严格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督促河道采砂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等相关责任人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河长统一领导、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河道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完善与公安局、检察院、纪委监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确保边界、跨行政区域河段(片)执法监管不缺位。

市水利局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和采砂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同时结合河长制考核,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改走过场、采砂秩序混乱的县(市、区),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市水利局举报电话:0375—2336033。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375-3222320。市检察院举报电话:0375-2970281。

来源:平顶山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