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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通报2019年度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

发布日期:2020-08-28     浏览次数:

8月27日,市政府办通报2019年度两项工作考核结果。其中,我市2019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为,郏县、舞钢市、宝丰县、新华区、高新区、鲁山县、汝州市为优秀等次,卫东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湛河区、叶县、石龙区为良好等次;列入2019年度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6个县(市、区)中,宝丰县、叶县、鲁山县、舞钢市、郏县为优秀等次,石龙区为良好等次。

去年,我市各县(市、区)按照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行动,水资源管控、水域岸线管护等7项指标圆满完成;组织领导、考核问责、财政保障等6项保障措施稳步推进。县级河长按要求履职,巡查制度、一河一策、“三个清单”等工作得到落实,河湖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

此外,去年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了尼龙城、鲁山县产业集聚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在全省,我市率先完成《平顶山市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并作为试点率先开展了水源置换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全省农村安全饮水现场会在平召开;强化节约用水管理,积极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和城市自来水管网自备井封井工作,开展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

 来源:平顶山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