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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概况

发布日期:2011-05-09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位于淮河流域沙颍河、洪汝河水系上游,境内山峦起伏,河流众多,地势西高东低,西部山地由秦岭东延的伏牛山和外方山组成,中部是丘陵和岗地,东部为平原,呈扇形阶梯状由西向东展开,西部最高峰石人山海拔2153.1米,东南最低处的叶县水寨乡海拔仅有69.2米,土地总面积7882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和丘陵区面积占75%。由于我市地处豫西山区到黄淮平原的过渡带,又是北亚热带到南暖温带的过渡带,地貌类型复杂,降水时空不均,山丘区面积大,植被覆盖差,因此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原有水土流失面积450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7%。
      从70年代末开始,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组织和发动山区人民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12平方公里,其中,修建水平梯田40950公顷,沟坝地7770公顷,营造水保林122150公顷,经济林4100公顷,种草4710公顷,封禁治理79990公顷。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由于“两工”的取消,水土保持的投入严重不足。在困境中,我们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通过推行“大户承包,民办水保”、“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结合城郊绿化,推进城市水保”、“加强水保执法,遏止人为水土流失”等办法,使水土保持工作在新形势下有了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