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便于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切实履行各级行政监督职责,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水利工程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的抽取方式
从2011年6月1日起,全市水利工程招标统一使用河南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抽取评标专家。
二、评标专家抽取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水利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市级组建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市水利局负贵我市境内县级组建项目法人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抽取、记录、备案等工作。
三、其它事项
为加强招标工作情况沟通,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本县水利水电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科、股室)以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并于6月1日前报市水利局备案(见附件1)。抽取专家时需持县级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出具的介绍信(见附件2),并注明评标专家数量、专业等。
联系人:赵全义
电 话:2596059
电子信箱:pdsslzbb@163.com
附件: 1. 县(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科、股室)登记表
2.平顶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抽取专家介绍信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县(市)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科、股室)登记表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科、股室)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工作人员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平顶山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评标抽取专家
介 绍 信
平顶山市水利局:
兹介绍 县(市) (招标人名称) 的 同志于 年 月 日前往你处抽取评标专家,请给予办理。
抽取 专家 数量 | 专业 | |||
水工 | 水利经济 | |||
名 | 名 | 名 | 名 | 名 |
备注 |
监督机构(科、股室):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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