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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 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发布日期:2011-09-16     浏览次数:

    副局长吴瑞华就市水利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公安厅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保护水资源整治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依法治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切实解决好当前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9月15日,记者就此次整治行动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水利局副局长吴瑞华。
    问:为什么要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
    答: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强调,水利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市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当前我市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项目未进行水资源论证和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取水;一些取用水户不安装计量设施,拒缴水资源费等,损害国家利益。二是部分地区非法采沙、侵占河道以及毁坏堤防等危害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比较猖獗。三是有些单位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入河排污口,加剧水污染,危害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四是部分管理相对人法制意识淡薄,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甚至抗拒执法,扰乱正常管理秩序。
    问: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的依据有哪些?
    答:本次整治行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平顶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问:开展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的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整治行动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强化公民、法人在水资源保护中的法制意识,约束公民、法人在水事活动中的行为。二是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实现“取水必先许可,用水必须计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按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三是坚决打击和严厉震慑涉水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河道安全,形成良性水事管理秩序。
    问:这次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具体是怎么安排的?
    答: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半年,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8月4日至8月25日)。在全市深入广泛地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用水和依法用水意识,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责任感,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对我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第二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25日)。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取用水情况、河道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每个取水户、每处取水口、每眼自备井、每处采沙点进行拉网式排查。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9月26日至11月25日)。对排查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项目和行为,认定违法事实,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对拒绝、阻碍检查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市水利局和市公安局届时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市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11月26日至12月31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市政府将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问:这次保护水资源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这次整治的重点为打击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涉及取水许可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及设施;骗取、伪造、涂改、冒用取水许可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未按规定编报水资源论证报告,未按照取水许可要求取水,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拒绝接受取水许可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不提供取水数据;矿井、建筑工地等地下工程施工疏干排水不纳入管理,拒缴、拖欠水资源费等行为。二是涉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沙,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在堤防、护堤地违法设置建筑物等行为。三是涉及水资源保护的违法行为。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退水水质达不到要求,未按要求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行为。四是涉及节约用水管理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报批用水计划,未安装计量设施器具或安装不符合要求、运行不正常的,未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
    问:这次专项整治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挥协调这次专项行动。二是水利、公安部门联合行动。这是我市第一次水利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行动。三是全面排查,重点打击。本次行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违法取、用水和污染水源行为。
    保护水资源是每个公民、法人应尽的义务,希望全市人民响应党的号召,自觉搞好节水用水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保护水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为有效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市水利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0375259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