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水利局内设8个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全市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负责移民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水利局行政编制35人;在职人员35人,离退休人员2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4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4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1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支出34万元。
2013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4.9万元,占43%;商品服务支出15.3万元,占3.4%;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占28.3%;项目支出115万元,占25.3%。
2013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4.9万元,占46.5%;商品服务支出15.3万元,占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5万元,占30.6%;项目支出81万元,占19.3%,主要项目是:水利普查、湛河治理、节水新技术推广引进和防汛仓储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