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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工作纪律四项制度的通知(平水办〔2013〕25号)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单位工作纪律,现将平顶山市水利局日常考勤等四项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日常考勤制度
  (一)局办公楼由办公室统一考勤,其他二级单位各自单独考勤,考勤采用个人签名签到方法。
  (二)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玩游戏、炒股、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小说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工作人员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五)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没有正当理由,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
  4.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发现的;
  5.在上班时间溜岗半小时以上的;
  6.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二、请销假制度
  (一)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对象和范围
  凡公休、节假日之外,因事外出或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工作人员,均应办理请销假手续。其范围包括:享受探亲假和休假待遇者;因公外出者;因私外出者;因病需要休息治疗者等。
  (二)请假的类别和期限
  工作人员享有的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及节日假等。各种假期类别、期限如下:
  1.事假。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私人事务的,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及本人年休假期内进行。已休完年休假仍需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但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8个工作日以内。
  2.病假。工作人员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申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3.婚假。工作人员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结婚的,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的,婚假可延长到15天。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丧假。工作人员的亲属(指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的,可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单位可批准1-3天的丧假(不含路程)。
  5.产假。工作人员符合法律规定、持《生育服务证》生育的,可请产假。
  6.带薪年休假、产假、探亲假、节假日,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1.县级领导干部请假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平办〔2011〕9号)要求执行。
  2.科级干部请假须报主管局长审批,科长一天以上,副科长三天以上,须报局长批准。
  3.其他工作人员请假须报科室负责人审批,三天以上者须报主管领导审批。
  4.年休假由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请假审批手续的办理
  1.凡是需要请假的,个人应事先提出申请,认真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请假经领导审批后,《请(销)假审批表》交局办公室留存备查。
  3.因急事、疾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来电请假,经批准后生效。返回工作岗位后应补办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参加会议人应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口头报告局办公室。
  5.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五)销假
  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归单位,并在假期满后3天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一般用口头销假),否则按超假论处。对逾期未归的,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局办公室报告。
  局办公室要加强考勤管理,认真做好考勤和各类请销假的登记工作。每季度应将单位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汇总公示,每年度考勤汇总应向单位全体人员公示,并将考勤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
  (一)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公示制度,对外告知机关工作人员去向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和当天工作状态;当天工作状态按事由划分为“在岗、会议、出差、请假、休假”五种情况。
  (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以办公室设置,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去向内容由本人或科室如实标明,并作为单位日常考勤和上级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牌”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工作纪律检查通报制度
  (一)检查范围为本局机关及直属二级单位。
  (二)成立局工作纪律检查组,负责检查全局工作纪律。检查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和分管机关工作纪律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的负责人。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该项工作。
  (三)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勤制度遵守情况。检查法定工作日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办私事等情况。
  2.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人员因私请假是否有相关领导批准的假条,假期结束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及时进行销假。
  3.上班期间工作状态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听歌曲、串岗聊天等干一些无关工作事务的情况。
  4.外出办公前是否向负责考勤的部门进行了报告。
  5.是否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情况。
  (四)采取不定时检查形式,每周不少于二次。每次检查由检查组领导带队,时间由检查组领导确定,事先不作通知。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查看、询问和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
  (五)实行检查情况通报制度,每周通报一次检查情况。通报内容主要有:人员到岗情况、签到及签退情况,工作期间遵守纪律情况等。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