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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汛期河道禁采督查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

      8月25日,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报,称我市8月22日对北汝河、沙河、澧河重点河段河道汛期禁采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经督查发现,北汝河宝丰县杨庄镇岳寨村河段一大型砂场存在加工生产砂石资源、十几辆运砂车运砂的违法现象;沙河鲁山县马楼乡虎营村河段一砂场、辛集乡程村河段两个砂场存在加工生产砂石资源的违法现象;澧河叶县夏李乡曹王村段、常村镇文集村段存在违法采砂现象。
      针对督查发现的上述问题,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宝丰县、鲁山县、叶县严格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做好汛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禁采期内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采砂责任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确保防洪安全。